鋼結構工程包括主體及圍護系統,吊車梁和平臺、梯子、欄桿等安裝工程。為保證其質量,應在工程焊接或螺栓連接質量檢驗評定符合標準規定后進行鋼結構的質量檢驗評定。具體檢驗有以下幾方面:
一.構件項目檢驗
1.構件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規定,在運輸、堆放和吊裝過程中造成的構件變形必須矯正。
校驗方法:觀察或拉線、用鋼尺檢查、檢查構件出廠合格證及附件。
2.墊鐵規格、位置正確,與柱底面和基礎接觸緊貼平穩,點焊牢固,坐漿墊鐵的砂漿強度必須符合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和用小錘敲擊檢查,檢查砂漿試塊強度試驗報告。
3.欄桿安裝后必須作強度檢驗,其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固定式防護欄桿》(GB 4053. 3-83)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檢驗記錄。
二、基本項目檢驗
1.結構上的標記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鋼柱等主要構件有中心及標高標記;
優良:要求有標記的構件都有標記,中心和標高基準點等標記完備清楚;
檢查數量:按各種構件件數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2.結構外觀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表面干凈,結構大面無焊疤、油污和泥砂;
優良:表面干凈,無焊疤、油污和泥砂;
檢查數量:按各種構件件數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